
發現爸爸外遇 Line可以當作證據嗎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13 22:46
- 文章人氣:204
- 個人積分:17246
- 律師評價:192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依您描述,父親的行為恐涉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但依您目前掌握的證據並不足,雖然通姦罪並不一定要抓姦在床,但若您欲提起刑事告訴,必須掌握其他證據,如有人證目擊者您父親與其他女子進出賓館,蒐證影帶拍到兩個人沒穿衣服或發現床上的遺留物上等,若僅有精神外遇,就無法可管。
2.破壞家庭屬於侵權行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除刑事告訴外,您母親亦可提起民事訴訟,依民法195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此外,亦可同時向法院請求離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