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機車的賠償金額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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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20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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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交通研判結果如下
對方 未發現肇事原因
我知道這樣的話我要負全責
對方受點輕傷 並無大礙 並有強制險給付
http://ppt.cc/S7i4
http://ppt.cc/Doj5
http://ppt.cc/vBYZ
http://ppt.cc/22R4
http://ppt.cc/1q-S 車頭燈部分
http://ppt.cc/0q4H
http://ppt.cc/WBBL 不知道這哪裡部分的損傷
http://ppt.cc/57gP
對方機車的里程表
http://ppt.cc/iAr3
估價單
http://ppt.cc/Mhld
所想問的就是
對方車身烤漆是屬於特殊改車部分
案發之前並沒有去驗車 所以是不合格的狀態
所以這樣我是不是就只需要賠償他原廠車況的價錢就可以了?
所以想在請法院審判結果
我想問的是
可不可以就讓法院去審定我該負責的賠償金額是多少?
估算單上的金額是14300元
但這部分的金額就只是對方去自己認識的車行去估價
我並沒有當場同行 所以我覺得有失公平性
所以就想讓法院去審定所該負責的金額是多少
想請問我這樣的做法是不是正確的
如果不是,我又該怎麼做呢?
謝謝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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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依據民法第213條第1項規定,您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其中「回復原狀」表示回復到車禍發生前原有的狀態,若您覺得不合理,可要求對方再找其他車廠鑑價,或您自行依照車禍照片到車行鑑價。
2.當對方要求高額賠償時,您可要求對方出示相關可以證明其損害之單據並彼此協調,若無法私人和解時,您可先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無法調解時,再採取法院的訴訟程序,法官審酌損害賠償金額的基礎仍係以對方實際支出損害為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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