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請問我租房子期限未到期
房東如把房子賣掉請我搬家
我可向房東請求哪些賠償呢(才租不到半年.當初花了幾萬塊搬家費及冷氣遷移費用)
所訂的租賃契約為一般書局就買得到的那種(當初是透過房仲租屋的.所以是房仲提供的)
如果只是簽短期一年約,基於買賣不破租賃,新屋主無法請你搬走,舊屋主若要終止租約,當然要賠償你,如欲詳談,歡迎預約諮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正當理由終止租約,可以向其主張損害賠償。
房東賣房子算是所說的合理條件嗎
我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為何
謝謝
一、搬家費算是合理的賠償項目。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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