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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是做soho,

  • 沒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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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2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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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本身是做soho,接A公司的案子然後因為本身只是個人然後向B公司靠行借發票,但若最後案子完成A公司有匯款至B公司,而B公司卻翻臉不將錢給我是什麼罪,是業務侵佔(刑336)還是一般侵佔(刑335)還是背信我不會分辨,還請您幫我看看 又,對方是借人頭開公司的話,我一樣是告負責人嗎?? (不還錢的並非負責人,負責人似乎是人頭)
  • 吳錫銘 (吳錫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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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21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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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普通侵占罪舉例來說,我把10萬元交給A保管,但A卻將10萬元占為己有,不顠返還給我,又業務侵占,比如B獲C公司授權,代替C公司向客戶收取保費,未將收取之保費交給C公司,卻放進自己口袋.至於背信,例如,我委託D君代為出租房屋,然D君卻將房屋出售,違背我當初請其出租房屋之任務,就您所言,有可能成立業務侵占,背信罪亦有可能,我們只要把事實發生經過陳明,把可能觸犯之法條於告訴人列出,是否構成則由檢察官為判斷,至於要提告之訴,應以與您當初協議之人為主,以上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