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交手錶買賣糾紛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28 16:54
- 文章人氣:107
- 個人積分:49724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面交,所以原則上沒有7天鑑賞期的問題,且倘若您不是商家,則沒有消保法的適用。故而必須由對方提出瑕疵證明,並且依據瑕疵的程度主張權益,不得任意解約。
2、本案僅為民事糾紛,除非有其他欺瞞行為,否則不會構成詐欺,倘若對方恣意提告,屆時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