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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幫我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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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07 18:56 
  • 文章人氣:346
  • 個人積分:818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本件是你前男友要證明你侵占支票

    不是你要證明自己沒有侵占

    提出刑事告訴之人是要負舉證責任的,

    另外你還可以考慮告你前男友誣告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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