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糾紛該怎麼處理
- 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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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12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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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過年之前去某家醫美做飛梭雷射想除痘疤
但醫師疑似沒有控制好機器的能量
造成我臉部有傷口並且留疤
我要求他們退費與賠償
但他們只願意要我先簽完切結書(內容就是退費完不可以請求任何賠償 也不得聲張 破壞他們名譽)再退費 不賠償
不然就是叫我回診(我都被弄成這樣了 對診所信心大失 怎麼可能再回去)
而且我受傷是事實
傷口會修復 但疤還是在
他們卻不願意有任何賠償
我知道走法律途徑很麻煩
但還是想問大家該怎麼處理比較好我只是希望他們退費 補點賠償金讓我可以去皮膚可診所好好看診
PS 說服我做醫美的人員好像不具有護理背景 但醫師是診形外科醫師我有拍下我受傷時的局部照片 有傷口
- 簡銘昱 (簡銘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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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1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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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當事人您好:
有關您的問題,涉及民事及刑事部分。有關民事部分:該醫美診所提供的服務疑似有瑕疵,您請求退費是有依據的,且因為他們的服務導致您受傷,確實也有請求損害賠償的可能性。但是,要跟您確認的是,您最後有簽切結書嗎?若有,則可能會被認定已和解,導致您無法請求其他民事賠償;另有關刑事部分,可能涉及業務過失致傷罪,但這是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從你受傷之日起算,6個月內沒提出刑事告訴,恐怕就無法提告,請您斟酌。若有其他問題,歡迎您準備相關資料(例如:契約等),來所諮詢。
- 簡銘昱律師,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0227057238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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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12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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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彙整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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