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漏水屋
- 鳳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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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1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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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3月買了一間中古的5樓小公寓,在5月帶著設計師及師傅準備裝修才發現屋內前陽台、主臥室天花板均有漏水、牆面壁紙撕開才知有壁癌(正好梅雨、連日大雨),要求賣方要負瑕疵責任,經防水師傅現勘表示,頂樓地面及女兒牆均已龜裂,因水會跑,若僅修局部,會面臨東修西修之情況,故要求要頂樓地面全挖做防水工程。
故我方請師傅估價:頂樓地面+外牆+壁癌,共18萬餘,而賣方估價15萬餘,但材料不同。我擔心會施作沒多久又會漏水。
賣方堅持匯款15萬給我,看我要找哪位師傅,且仲介要求簽訂協議書後才施工,這協議書內容如同切結書,要我方等施作後,有任何問題都跟賣方沒有關係。這合理嗎?
我質疑:我不能找信任、對我買方有保障的施作方式及材料嗎?賣方僅需“補助”即可嗎?要簽協議書才能施工嗎?我是買漏水屋的受害者耶,為何我要被要求簽這種東西才可施工…。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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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14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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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可以修繕瑕疵,則對方賠償15萬元還是合理的,至於您想要找比較好的師傅或是用比較好的材質,此部分不算是損失。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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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14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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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惟須考量相關訴訟成本;建議可先聲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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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1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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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你先收集證據
證明對方承認有漏水
且願意幫你修的證據
然後你請自己的師傅來修
修好之後再要他付款
不付款你就告他
跟他要全額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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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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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15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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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要主張瑕疵擔保責任的話六個月內要處理。
二、不建議解除契約,可以考慮行使減少價金請求權。
三、這個部分減少價金請求權依照我之前查過的判決,如果成立的話金額不會那麼少。
四、還是要看你們當初的契約怎麼寫,如果買賣契約或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上記載海沙屋或氯離子過高或漏水的字樣,這樣就是你早 就知道有瑕疵,這個就不算瑕疵。
五、如果是寫現況交屋,就要看法官怎麼想了。
六、當然如果你願意和解也是好事啦。
楊俊鑫律師,曾任二間不動產仲介法律顧問,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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