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的時候跟朋友商議合夥開早午餐
於是在今年1月的時候開始承租店面並著手籌備
至今年6月初才開幕
起初因為合約的問題又加上趕著籌備
於是在沒有簽約的情況下我就將資金匯款進公司的戶頭
如今開幕兩周後發現經營理念極度不合
想撤資
但我們至目前為止還沒簽股東約
只有對話紀錄及我匯款至公司帳戶的明細
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是否可以拿回全額的資金
或是該用什麼方式來處理比較恰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為合夥,則您應先終止該合夥契約而進入清算程序,當然若雙方談好如何拆,則再另行簽立一份協議書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您可與對方直接商談解約和撤資事宜,如對方不願與您對談,則可以存證信函寄給對方,表明您要解約並拿回全部資金,如對方仍炙之不理,則可用匯款明細、對話紀錄等為證,向對方提起民事訴訟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2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0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