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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買賣

  • luan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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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1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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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一筆土地共有,當事人只有默示分管範圍,最近出賣他人,買受人要求我鑑界給他,但是契約書並沒有寫到鑑界,我是否必須負鑑界的義務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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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1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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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宜先了解買賣後鑑界一般都遇到什麼糾紛,然後再決定怎麼鑑界。

    二、通常一般人很少買賣土地,但是有少數人就常常買土地,如果你不先了解鑑界後對方可能的糾紛方法,或是鑑界是為了避免什麼糾紛就鑑界,那麼後續的糾紛你在搜證上就會處於劣勢。

    三、鑑界是這樣,其中一種糾紛是,有時候鑑界會發現登記坪數短少,然後買方就要求減少價金。

    四、另一個鑑界的糾紛是,鑑界後發現鄰屋占了你的土地…這個部分也可能橫生糾葛…

    五、如果你把所有買賣後鑑界的糾紛都研究的一清二楚,對方動一下你就知道他要放什麼屁了。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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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01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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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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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土地若是共有,則您所出賣者應是土地持分,若是,則應無鑑界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