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公司、勞資 > 老闆告我們偷竊

老闆告我們偷竊

  • 吳小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2 19:52 
  • 文章人氣:525
  • 個人積分:6
  • 老闆要告我們偷走當初進公司時簽的合約書,但是我們根本沒給他過   因為當初他沒跟我們要。

    我們是拿走我們的個人員工資料,這樣有罪嗎?

    (我們會拿走是因為害怕老闆找人報復我們)

    因為某些公司福利原因所以我們領到薪水隔天就沒去上班,

    =老闆娘就賴我們說:怎麼沒來上班,沒來要講。

    老闆生氣起來會找妳們出來或著找你們家人出來=

    請問上述有構成恐嚇嗎?

  • 謝謝你們:)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2 20:11 
  • 文章人氣:119
  • 個人積分:49728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根本沒有將契約書交給公司,當然沒有竊盜問題。

    2、找您出來不代表要危害您的生命、身體等,因此尚不會構成恐嚇罪。

    3、不過倘若貿然離職,沒有交接,可能造成公司損害,屆時恐遭求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吳小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2 21:38 
  • 文章人氣:102
  • 個人積分:6
  • 不好意思,如果告我們拿走員工資料可成立嗎?

  • 謝謝你們:)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2 21:51 
  • 文章人氣:155
  • 個人積分:10222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員工資料屬於公司之資產,若未經同意拿走,還是會有可能涉及竊盜問題,當然老闆提告需要證明本來有卻被你們拿走,不然基於無罪推定,檢察官也很難起訴。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22 22:24 
  • 文章人氣:114
  • 個人積分:9735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是公司告您或您欲告公司,均須提出證據證明,若無證據,即使提告,亦不會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