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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紀錄被竊取 妨礙名譽

  • 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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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8 22:21 
  • 文章人氣:647
  • 個人積分:4
  • 近期和前女友分手  但他未經我的同意私自登入我的臉書帳號 並且截取我和他人的對話紀錄 並傳給我身旁的朋友 也在公開網站間接說我劈腿 我能向他提告嗎?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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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8 23:39 
  • 文章人氣:132
  • 個人積分:10228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對方無故輸入您之帳號密碼登入您的臉書,有可能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相關犯罪。又對方登入後將您與他人之對話截圖外流,除了可能涉及妨害名譽外,亦有可能涉及妨害秘密相關犯罪。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柯俊吉 (柯俊吉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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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9 12:36 
  • 文章人氣:113
  • 個人積分:100
  • 律師評價:52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130號
  •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種情況,您的問題,本所回覆如下:

    一、你前女友未經同意輸入你的帳密,進入你的臉書系統,視證據情況,有可能違反刑法第358條妨害電腦使用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散布對話記錄,暗喻你感情不忠的部分,要看對話內容與散布的方式為何,綜合證據情況判斷,有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罪。

    三、上開兩罪都是告訴乃論罪,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告

    四、因僅能根據您的口頭描述分析,提醒您,為避免將來對方反提誣告之風險,建議提起告訴前尋求專業律師評估證據資料及諮商協助。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 柯俊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