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他人包包發現私人財產
- Q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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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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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經過
7/29下午,因本人的重要資料隨身碟遺失,急尋狀態下,與當班及交接班在場人員經詢問且他人口頭同意後,進行搜身及搜包包之行為,搜索當下,於A小姐的包包內,由他人發現本人於2014年11月遺失的舊隨身碟,目擊者含本人約7人,當下詢問A小姐,他說不知道為什麼會在他包包內,因本人當下身心疲累,沒有追究行為,後因與家人討論後,想提告A小姐偷竊,因為從A小姐來本職場後,3年內約有數萬價值的物品被偷竊,而A小姐一直列為嫌疑人,但苦無證據可直接告A小姐,今因發現A小姐包包內有本人的私人物品,且本人未借給A小姐,A小姐矢口否認他偷竊,並要提告我汙衊,就目前狀況,有人建議我先備案或報案,我該如何處理?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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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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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就隨身碟部分,A小姐可能成立刑法第320條竊盜罪,如果證據保全充分,提出刑事告訴沒問題,但隨身碟已找回,似無損害可要求賠償,除非您是希望A小姐經由刑事程序獲得懲儆,但就算最後法院判決有罪,因犯罪情節非重大,可能也是輕判,宣示意義較大。 其他未查獲之失竊財產,除非有具體證據或A小姐願意坦承,否則不能在本案中混為一談。 備案或報案無濟於事,尤其非現行犯,很難期待警員認真處理,如果執意提告,可直接向地檢署為之。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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