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 可否辦分期? (急~繳納日期快到了)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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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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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刑法第42條規定:「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二個月內完納。期滿而不完納者,強制執行。其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但依其經濟或信用狀況,不能於二個月內完納者,得許期滿後一年內分期繳納。遲延一期不繳或未繳足者,其餘未完納之罰金,強制執行或易服勞役。」 案件判決確定後,會發交地檢署執行科,然後會收到一張傳票,通知你到案執行時間。等收到傳票,依照傳票上記載的「案號」、「股別」提出書面聲請易科罰金分期或易服勞役即可。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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