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住家圍牆倒塌壓傷他人車輛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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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9 11:35 最後編輯日期:104-08-10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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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對方可依民法第191條規定請求,你必須依但書規定舉證證明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才可以免負損害賠償責任。 你可以主張天災不可抗力及汽車零件之折舊,建議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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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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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家母是否可以依據http://www.xinzhuang.ntpc.gov.tw/web66/_file/2989/upload/PDF/%E6%96%B0%E5%8C%97%E5%B8%82%E6%94%BF%E5%BA%9C%E7%81%BD%E5%AE%B3%E6%9C%9F%E9%96%93%E7%B7%8A%E6%80%A5%E9%96%8B%E6%94%BE%E8%BB%8A%E8%BC%9B%E5%81%9C%E6%94%BE%E8%A6%8F%E5%AE%9A.pdf
此規定之一之(一)與一之(二)規定,說明車主違法在先呢?
謝謝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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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9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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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針對車主之請求可暫時不予理會,待其提出民事告訴後,再準備答辯狀,針對對方起訴狀之主張加以回應之,對方之請求不一定有理由,且亦須負擔舉證責任,應無需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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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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