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和解金,這樣算威脅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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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17 13:19 最後編輯日期:104-08-17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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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散布判決書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若名譽遭受損害可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請求慰撫金及以適當方法回復名譽。 你們是在談和解,對方只是要求較高的和解金額,要構成恐嚇取財恐有困難。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必須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雇主才可以終止勞動契約,所以雇主不一定可以片面終止勞動契約。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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