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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社團洩漏個資

  • 蝦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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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3 20:51 最後編輯日期:104-08-23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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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請問

    甲方因為要乙方寄東西給他

    乙方也就擁有甲方的個資(姓名.住址.電話)

    過了一段時間

    甲方因為涉及在FB公然侮辱

    被害人因為要對甲方提告

    就在公開社團PO文

    可否提供之前寄東西給甲方的單據?

    於是擁有我個資的乙方

    就在PO文下面留言甲方的姓名.住址.電話

    並且乙方沒有得到甲方的同意就擅自洩漏甲方個資

    而且還在"大家都看的到"的(公開社團)洩漏甲方個資

    這樣甲方要怎麼提告?(甲方不認識乙方 只是網路朋友)

    乙方在大家都看的到的社團洩漏甲方個資

    甲方可以提出賠償

    要要求乙方賠多少才合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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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3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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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由於姓名、電話、地址算是隱密性比較低的個資,故而倘若使用目的並無涉及其他不法,則很難構成個人資料法的違反。

    2、針對妨礙名譽告訴的部分,因為屬於告訴乃論,倘若事證明確,可以和解方式處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s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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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3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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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

    甲方因在FB發難聽字眼"嘴賤"

    已被對方截圖存證

    並且那個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給他

    他要告甲方

    這樣會成立嗎? 

     

    姓名、電話、地址算是隱密性比較低的個資

    就沒辦法告他了嗎?

  • 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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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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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

    甲團體因同學會緣由

    蒐集了40-50年前的同校各班級人的 姓名 電話 住址

    並且以同學會名義將全部蒐集到的資料寄送給上面的每個人

    不免令人擔心有心人士利用資料

    請這樣會成立違反個資法嗎?

    違法程度嚴重嗎?可以如何制止這類事件呢?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