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及毀謗罪嗎??
- 阿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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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30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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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我想請問各位專家或有經驗的人士!
起因在於我的一個朋友因為感情的因素,經常在FB上留言感情的不順遂及抱怨,我不認識女方,也沒見過女方,但男方基於是朋友的立場開導他,但是朋友依然執著這段感情,於是我在朋友他的臉書一則動態上發表了留言
留言的內容如下:
是啊!我不是你的誰,或許我也沒甚麼資格訓斥你
是啊!我也不是你所以我不了解你們的事情始末
但是你倒底再執著甚麼啊!面對現實吧!
就算她再跟她前夫分開,她也不會回來你身邊
就算她要回來你還敢要這種反覆無常、心機重、以自己的利益為重、陷害你不手軟、分化你跟家人的感情、破壞你的生活的人再一起嗎?
是個男子漢就該提得起放得下,不要只會執著在一個對你已經沒感情的人身上!
留言全文如上述沒有增加或刪減,且未提及對方名字(因為我也不認識她也沒看過她)
今天突然收到對方的FB的訊息,說我是公然侮辱及毀謗,事後我已經將留言刪除了,至於對方女生是不是有所動作我也不清楚,但是我想請問這樣子在規勸朋友也是嗎??
謝謝各位專家及有經驗人士幫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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