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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檢察官的加重毀謗起訴書了,還可以和解撤告嗎?

  • han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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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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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被告, 因為網路發言被對方提告, 第一次是以妨害名譽開偵查庭, 檢察官直接詢問雙方調解意願,雙方都同意, 檢察官直接安排到區公所調解, 但幾天之後, 提告者因為是公眾人物,工作很忙, 所以希望改成私下和解, 於是要我取消區公所調解安排,改採私下和解, 我都照著做.......之後這段期間我常常打電話給對方問看何時有時間安排和解, 但對方說一直很忙, 卻肯定跟我說要和解, 只是要等他安排時間......3個月過去了,最近我收到檢察官加重毀謗起訴書, 我跟對方聯絡, 想請對方積極安排和解或撤告...請問這時候還來得及嗎?...因為我是被告, 所以我凡事都尊重對方安排, 也不敢亂提建議, 但就是只能消極等待.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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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2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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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加重誹謗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只要簽立和解書就可以撤告。

    2、建議於簽立和解書時,順便請對方簽立撤回告訴狀。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敬人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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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2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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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55 │ 律師證號:103台檢證字第11864
  •  您好

       您可以具狀向法院表達有意願跟對方調解  除非對方拒絕     否則法院都會幫您排的

       另還是建議您攜帶起訴書律師為您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 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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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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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一、如果是起訴書,到第一審判決還有一段時間,不必過於擔心,但仍要積極聯繫。

    (刑事訴訟法238條: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二、您是否可以委託第三人來協助您處理調解事宜,因為當事人有時候不願意跟當事人直接接觸,心態問題。

    三、已經確定自己有罪?

    四、是否開過價錢?

    五、若有問題歡迎來電。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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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2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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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9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36號
  • 您好:

    誹謗罪係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只要於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均得撤回告訴,建議和解並由對方撤回告訴為妥,且因對方係屬公眾人物,可商請地方耆老居中調解看看。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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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2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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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建議您亦可先詢問對方和解條件,若您也同意該和解條件,將和解書跟撤回告訴狀準備好,請對方簽名並履行和解條件亦可。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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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3 08:30 最後編輯日期:104-09-03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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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  就閣下所述涉犯誹謗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敘明案情細節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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