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臉書公開社團po文涉及毀謗侮辱問題
- 雅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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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04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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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們您好: 甲人在臉書公開社團上傳我爸的照片,內容是「這怎麼這樣別人家的水管也敢鋸」 之後引起數名網友討論? a網友甚至回覆:壞鄰居 本人回覆:請閱讀版規關於公然侮辱那一條,謝謝。 再次留言:納悶為什麼樓主也就是管理員(甲人)可以隨意po這種文章?請問你有得到相片中的人的同意嗎?管理員無需遵守版規嗎? 甲人回覆:那請問一下拍攝現行犯張貼需要他本人同意嗎?但此拍攝現場是此人攀爬自他家進行偷鋸水管的行為? 本人回覆:樓主不報警而在臉書發討拍文的原因是??為什麼不說明事情的前因後果?我想只有當事者有自知之明吧! 甲人:張貼至社團本意是希望照片中的人能將您的錯誤舉止行為還原水管原貌。絕非樓上說言討拍文至於前因後果不多贅述,攀爬至他人家裡二樓鋸水管的做法是不可思議的事既然發生了。本文後續發展情況水管以及被破壞者還原至原貌。本人將不再探討與回文表示了。感謝大家指教。 B網友留言:奇怪了,提醒串友提防,還要被質疑?現在是怎麼了,敢TMD做壞事就不要怕別人知道。 其事實是:鄰居在裝修房子,因為鄰居的排水管直接將髒水排向我家已數十年,爸媽好言麻煩工人順便修復,無人理會!而我們家後院緊臨他們牆壁,工人沒有經過我們同意,踩在我們後院花圃上施工,甚至移動我們原本擺在後院的一堆磚塊,媽媽請他們復原,但工人口氣差就算了還表示不會復原! 爸爸知道狀況很生氣,跟工人吵了一架!其中工人還以三字經辱罵我爸!我爸便直接告訴工人:你們不處理的話,我要把水管鋸掉!工人回覆~要鋸不鋸隨便你。爸爸就把水管鋸掉,不慎鋸到其他水管,當下爸爸有表示,鋸錯水管是我不對,我會恢復原狀!(也恢復了) 但是甲人並未說明細節直接上公開社團簡單一句話一張圖,讓數名網友看圖說故事甚至還毀壞我爸的名譽!導致我們全家氣氛低迷? 請問我們有違法嗎?屋主從未出現也沒人表示會將排水系統改善? 其餘網友回覆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我們該如何處理?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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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04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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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知道對方身分,可彙整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誹謗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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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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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04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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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父親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甲及其他網友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拘役)、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2年以下有期徒刑)。 雙方都是鄰居,可以協調就儘量協調,你提告後對方一定也會提告,是否要提告請自行斟酌。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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