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履保之違約問題

- 小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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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0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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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請問關於履保的違約金問題
日前由房仲介紹下,我們在一時衝動買了一棟房子
(那時只是被約去看賣方能否壓低價錢,結果竟然在短短幾個小時內成交了)
目前也已經簽約也付了第一期款(履保)
但是最近要付第二期款了,冷靜思考後發現房子並不適合我們
且家中尚有三位孩子在就學當中,壓力甚大在各種顧慮下想要放棄這棟房子,
可是仲介說叫我們千萬不能違約,(我們也對他很抱歉)
想請教律,我們第一期款已付10%的錢,
讓如果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們要付大約多少%的違約金?
需要擔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真的很急迫, 請律師幫忙謝謝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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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09 14:50 最後編輯日期:104-09-0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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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無論是預售屋或成屋買賣,依據內政部公布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買方違約之賠償上限是總價的15%,如果契約書裡約定的賠償上限超過15%就是建商違法。而且如果建商因買方違約而沒收的金額,超過了買方實際已經繳交的款項,就要以「已繳交的款項」為上限,不可強求解約之買方補足差額。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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