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式師入侵執行的網站修改破壞
- 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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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09 21:59 最後編輯日期:104-09-09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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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程式設計師已結案,
但在最後因突然要多收合約外之費用,
有種被被恐嚇的感覺,
我方不同意,
他就登入網站後台,修改破壞.
(應該就是他,因為談完1~2天內就出問題了?)
而且通訊問他, 他只說不關他的事~
要我自己想辦法,或要再另行收費數萬元再簽約執行!
我方有備份被破壞前及後 之相關電子資料備份,及大部份之對話~
請問要如何處理?
這樣他有犯罪 那些罪?
另外,他這樣有算是"恐嚇 "?~
請問這樣的案件追訴時間多久?(我方須在多久內去報案,不然就無效不成案?)先感謝您的說明~
- Tom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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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09 22:45 最後編輯日期:104-09-09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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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刑法第358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59條規定:「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363條規定:「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工程師可能觸犯刑法第358、359條之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需要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建議你蒐集證據提出告訴,偵查中可與被告和解,若被告不願意,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你所述情形看不出來有恐嚇之犯罪行為。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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