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方欠錢不還,有寫借錢紀錄在本子上,但沒有正式借據,該如何處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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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方輪流記的話,就會有部分是難以分辨的,對方也可能說是你跟他借錢或是這個部分沒有借錢,這樣的話就可能少掉一半。
二、有的人會去套對方的話,這個部分可以考慮一下。套話的原則是不要跟對方翻臉,顯示出敵意的話要套話就不容易了。
三、如果金額大一些,而證據不足又苦無證據的話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這個在台中,需要測謊費用一萬八千元。
四、如果所欠金額略大,在取得證據之後,是建議做假扣押,把對方的財產先扣起來,然後再提起訴訟或以支付命令處理。如果所欠金額不是很大而決定不辦假扣押的話也可以,畢竟假扣押還是要花一些程序費用,而且還有擔保金的問題。
五、證據不夠的情況下如果直接發存證信函的話是打草驚蛇,後續要搜集證據就會有困難,而且金額大一些的話對方還可能會脫產。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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