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兩年後,發現存款在未離婚前造前妻盜領,是否可以起告訴??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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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8 10:18 最後編輯日期:104-09-2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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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盜領你帳戶內的款項依情況可能會構成竊盜罪、刑法第339條之2、偽造文書罪,若未超過追訴權時效可以提起刑事告訴追究刑責。 你將款項匯入前妻帳戶時,金錢因混同已經變成前妻所有,不會構成侵占或竊盜罪,除非前妻有背信之情形,否則你只能終止契約再依不當得利請求前妻返還款項。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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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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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您可主張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返還30萬並按刑法第342條背信罪提起刑事告訴,按背信罪係因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不法利益,或損害於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而成立。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 魏克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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