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事逃逸就只能聽對方的話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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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28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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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先釐清對方是否已經報案,並由警察機關或檢察官受理,再判斷你父親是否肇事逃逸。 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肇事逃逸罪非告訴乃論之罪,前者可以撤回告訴,後者無法。 先將初判表、現場圖移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依上開鑑定意見書與對方談和解,和解或調解成立後,請對方撤回過事傷害告訴,並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或向法院聲請宣告緩刑。 若自己無法跟對方談,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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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29 11:10 最後編輯日期:104-09-2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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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閣下所述問題,按刑法第185條之4業於102年6月11日修正公布,並自102年6月13日生效施行,修正前刑法第185條之4係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修正後刑法第185條之4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修正後刑法第185條之4之法定刑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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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克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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