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租國有林地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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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1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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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違反契約約定,國有財產署或林務局可以終止租賃契約,請求返還林地。 擅自出售國有林地予他人,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20條規定之竊佔罪,若是山坡地,因占用人違規使用導致水土流失時,可能會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或水土保持法,均有相關之刑事責任。 竊佔罪追訴權時效為20年,但要看你竊佔發生在95年刑法修正前後有不同規範。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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