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行使民法第1225條之特留分扣減權後,只要你們全體繼承人都同意,可以檢附遺產分割協議書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分割登記,及分割及他遺產,不須提起分割遺產訴訟,若無法協議分割遺產,才要提起分割遺產訴訟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於被繼承人過逝後,再由全體繼承人簽訂協議書來辦理,但若其中有一位不同意,則只能提起分割遺產訴訟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主張特留分是您的權利,與您有關的利害關係人是全體繼承人及受遺贈人,如果全體繼承人及受遺贈人能共同就特留分及遺產分割達成協議,則依協議書即可辦理登記,不一定要透過訴訟解決,訴訟應是無法達成協議時的最後手段。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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