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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隔壁電氣設備走火導致自家燒毀

  • 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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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1 14:41 
  • 文章人氣:541
  • 個人積分:4
  • 想請教各位律師,由於鑑識報告已指出,起火原因為隔壁電氣設備走火導致自家共兩棟一二樓及倉庫全燒毀,所有物品無一完整,由於對方連協調會都不到,實在無法忍受故想請教各位律師,若以刑事方面可向對方提出哪幾種告訴,還請各位律師告知謝謝.

  • 賀高明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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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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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會構成失火罪,此為公訴罪,原則上檢察官會依職權來偵辦,而本件對您們較有助益者,應是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您們應蒐集損失之事證,估計損失之金額,並且應先做假扣押,以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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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1 21:10 
  • 文章人氣:121
  • 個人積分:103540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火災鑑定報告為證據,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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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1 21:18 
  • 文章人氣:100
  • 個人積分:109068
  • 律師評價:2531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失火等公共危險犯罪,消防局會在鑑定報告出來後職權函送地檢署偵查,可以留意是否有起火戶屋主之偵程案件。

    民事部分,可以火災鑑定報告為證據,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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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1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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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依您的敘述,一二樓應該是有人居住,因此可以提告刑法第173條之失火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另外就你們家的財物損失可以依民事侵權行為法請求損害賠償

  • 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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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1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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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但事實上隔壁為頭痛人物根本一無所有,唯一只有女方也就是戶長,最近因長輩過世將一間套房直接過繼到他兒子的名下,說實在的壓根沒想過他們會肯賠償,只是真的氣不過他們將我家燒得一無所有,又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所以想了解是否能就刑事方面讓他們能受到應有的制裁即使民事打贏拿到債權應也無用,還請各位律師指點,謝謝.

  • 賀高明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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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21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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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失火罪。

    二、對方是否有財產部分建議還是辦一下假扣押裁定,然後再持裁定向國稅局查一下確認之。如果對方有財產,就可以去提存並辦假扣押執行,先把對方的財產扣起來。就這個部分,假扣押裁定聲請階段花的成本不會很高,在查對方財產部分還是有憑有據再來決定是否放棄民事,請考慮。

    三、然後再慢慢告民事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

    四、刑事不會阻止民事時效之進行,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可以多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