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律師幫忙解惑!非常感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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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2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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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親屬間侵占,依刑法第338條準用刑法第324條規定,須告訴乃論。 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但是本案會有追訴權時效之問題。 告訴乃論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需要在6個月提出告訴。 民事上可以請求返還股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15年)、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知2年;不知10年),有消滅時效的問題,要趕快提出。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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