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機車約30km/hr直行外側車道 突然有一歐巴桑橫越馬路
從內側兩自小客車車之間車縫中竄出 對方沒住意左右來車
我看到對方當下緊急煞車 有煞停還是造成擦撞意外 事故前
方約20m處有一路口 有行人穿越道 之後到了警局做筆錄時
才知道那路段沒監視器 當下沒留目擊證人 當時是我報警的
當下有跟警察講述事情的經過 當時對方跟目擊者都有在場
不曉得警察有沒有把我的口述記錄起來 因為沒有攝影機 而對方
是當天送醫 隔天才去做筆錄 如果對方企圖掩蓋事實 那我不是虧
大了 請問律師員警到事故現場是否會紀錄口供 而口供是否具有一定
依據效力 如果員警沒記綠口供那我剛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