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機車直行,對方休旅車未打方向燈直接撞上,導致我來不及閃避。
我手腳挫傷、門牙牙齒斷三顆、車子三角骨整個歪掉
我去估價牙齒的錢要7萬,對方保第三責任險
他請保險公司跟我談,他問我賠償金額不包含牙齒要求多少錢
我說12萬,他說他跟公司談看看這個價錢看O不OK
剩下 我做牙齒的錢他要用強制險理賠我
他說它們公司一顆牙齒最多理賠一萬元,其他費用要我自己支出
我覺得相當不合哩,肇事者難道都不用賠償我嗎?
到現在事故發生約一個月 ,連打電話慰問我傷勢如何都沒有
相當沒有誠意,傳了一封簡訊告訴我後續理賠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請問我需要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在合理的範圍下要求對方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