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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免費贈予糾紛

  • 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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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2 15:00 
  • 文章人氣:727
  • 個人積分:4
  • 我朋友認識個網友 
    網友說不玩了帳號免費送他 也說過密碼可以隨意更改 
    遊戲沒有綁定改了對方就沒有可以玩了 
    他後來登入有發現遊戲寶物可以贈送 
    就送給自己的角色 
    後來晚點登入也發現對方密碼更改了(這邊可以確定對方已經說謊了) 
    隔天這個網友也繼續玩這個遊戲 
    現在說我朋友盜用寶物贈送給自己 
    有報警了 
    現在如果警方找上門如何處理 

    我朋友手邊有保留當時對方說免費贈予給他帳號的對話以及可以更改密碼的對話 
    這些能夠當證據證明對方是免費送帳號嘛?? 
    帳號免費送人了 表示所有權已在我朋友身上了吧?  寶物所有權應該說由我朋友處理吧 這樣帳號原主人報警有用嘛??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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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2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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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2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要看到對話內容才有辦法釐清對方的意思為何。

    若對方已將帳號密碼給予你,並表明贈與之意思,在你們意思表示相互合致時,贈與契約就會成立,此時你就會變成電磁紀錄的權利人,有權登錄帳號並更改遊戲之內容,包括處分裝備給他角色。

    對方明知已將帳號贈與給你仍提出妨害電腦使用之告訴,會構成誣告罪,可直接提出你們的對話內容提告誣告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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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2 19:54 
  • 文章人氣:177
  • 個人積分:4
  •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拿到照片了

    不過跟我上面敘事的有點落差

    不過對方也有明確表示帳號可以隨意更改密碼並且不會在登入遊戲

    (免費送變成免費玩)

    可以隨意變更密碼我理解的是覺得

    帳號使用權已經到我朋友手上

    無論帳號變的如何都是由我朋友處理了吧

    以下說對話內容

    http://imgur.com/oIottEn

    煩請律師看完後給個方向謝謝

    在遊戲內也有對話是說免費玩 說他不玩

    就不貼上來了

    比較主要的對話都是在line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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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2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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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將會至警局製作筆錄及至地檢署開偵查庭,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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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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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2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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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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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3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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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這個部分應該是一個誤會。

    二、如果對方提告的話到警局去接受詢問的話還是建議找個律師陪同,因為有時候警方製作筆錄與你說的有出入的話有的當事人比較不敢去更正,光是筆錄沒寫正確就一大堆誤解了,在做筆錄之前跟律師討論一下由律師告知你程序進行事項及應注意的事項,這樣不只是心情上比較不會害怕,也不會因為不懂警方問題背後的意思而遭到誤會…

    三、如果是誤會導致的提告,這個寶物原本是對方的,還了可以和解的話儘量就還了和解吧。但是在和解的時候要注意用語,不要自己寫的和解書當成不利自己的證據而被誤會進而定罪,這樣不悶死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遲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