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我跟我男朋友一個讀大學一個待業(分別22,23歲),所以開始從事網拍工作,今天因為有一樣商品圖案和愛迪達近似但文字完全不一樣,愛迪達也無此款衣服,只是我男朋友在標題有打愛迪達圖案,所以收到涉嫌違反商標法的通知書。
這款衣服是他賣的,但是因為帳號是我的所以收到通知書的人也是我,請問可否轉移呢?請問現在我們該怎麼做呢?一件衣服賣299總共賣6件,請問在刑事方面大概如何?民事方面大概會賠償多少呢?
只是普通大學生兼小賣家,很擔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能會被認為是共犯而一起偵辦,若有與對方和解,則一般檢察官都仍會給予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能會被認 ... (恕刪)
本件您們可能會被認 ... (恕刪)
您好,因為目前專心讀書,此款衣服買賣並未參與,只是帳號是我的,這樣的話請問該怎麼辦呢?只有我收到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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