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面招牌被撞到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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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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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您向警方報警後,必須到警局製作相關筆錄,但不需要馬上前往,亦可事後安排時間前往,且事後再去,警方便可將對方供述與您對證。
2.因您無法確定對方是否為故意或是過失,可直接提告刑事毀損罪並附帶民事賠償,即使檢方認定對方係過失而判不起訴,亦可透過刑事逼民事方式,要求對方出面解決。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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