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請戶籍地移轉管轄至實際住所地問題
- 瑞秋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9 03:23
- 文章人氣:1377
- 個人積分:18
- 最近因為戶籍地問題上網查了很多資料, 真的是因為房東不願讓我們遷入戶籍, 而戶籍地址是很小的時候就放在那邊, 目前租給誰或變成怎麼樣我也不是很清楚, 而我目前長時間也沒有額外的錢可以搬家(目前失業無薪水,僅靠妹妹先暫時付房租) 加上目前租金也是比較便宜,搬離此處我們沒有額外的錢可以負擔, 但又擔心法院的一些單子收不到, 所以剛才上網查詢一下, 看到說 「聲請人向戶籍地法院聲請更生、清算,經法院以債務人並未實際住於戶籍地,僅因子女就學、實際居住之租屋處不准設籍、或其他自身考量而設籍於戶籍地,但未實際上居住於戶籍地,而認定戶籍地並非債務人生活中心,故移轉管轄至實際住所地。」 "其中自身考量而設籍於戶籍地,但未實際上居住於戶籍地,而認定戶籍地並非債務人生活中心,故移轉管轄至實際住所地" 我目前沒有欠債,只是擔心我有任何法院信函若是沒有收到 會對自己權益受到很大影響 因此,才急著要找到在不用變更戶籍地的情況下也可以收到法院通知書~ 我目前知道稅徵機關、健保局、汽車罰單等可以改寄送至居住地 但唯獨法院公文我不知道能不能真的可以去申請改寄到居住地 其實法院可以戶籍地跟居住地一起寄都沒關係 我只希望能收到東西就好~ 以避免無緣無故變成通緝犯而又要花錢交保等問題 雖然我目前沒有要告人或者有被告的問題 但因為看到網路上有人寫到 無緣無故變成通緝犯? 原因是因為在網路上怒罵他人而被網友提告, 因為法院單子都是寄到戶籍地 而他沒有住在戶籍地也沒人幫他收信 導致他變成通緝犯, 因為擔心自己也是無緣無故或者因為某些原因被網友檢舉 而沒收到法院通知信因而吃上官司 所以才想要把寄送地點改成目前租屋處 但又不希望因此而影響房東跟原戶籍地, 希望律師可以幫幫我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