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侵占、毀損 > 業務侵占

業務侵占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5 10:00 最後編輯日期:105-01-25 10:00
  • 文章人氣:547
  • 個人積分:0
  • 本人已於104年12月9日離職,但於12月28日接到公司簡訊(LINE)說104年8月5日有筆稅款未入帳(二代健保及租賃稅),要我拿錢出來補回去,但我已去超商繳納,收據也已交由公司保管,現在公司說收據找不到,也沒看過收據,認定我業務侵占且105年1月7日已提告,公司指出銀行二代健保及租賃稅的款項(5萬多),銀行顯示是有匯2萬多進我的戶頭,但是我戶頭的2萬多是我7月的薪水,也有另外寫一張取款條(薪水及稅金的領出戶頭是不相同的),因為款項是在超商繳納,若是超商及健保局及國稅局都查不到有入帳,是否光憑銀行作業錯誤這部份就能判定我業務侵占?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5 10:21 
  • 文章人氣:249
  • 個人積分:52766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的重點是有無款項進入您帳戶或是交由您保管的資料、您有無付款的事證。

    2、當初您繳納收據給公司的時候,為何沒有相關的簽收或是收執紀錄?倘若都沒有,並不是所謂的單憑銀行作業疏失定您的罪。

    3、因為公司已經提告,建議您還是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