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票問題

-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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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27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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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大約5~6年前與前妻結婚,當時與丈母娘有資金往來,也弄得不清不楚,因我與丈母娘對外負債過多,家裡曾經幫忙匯款不少。那時丈母娘知道我家裡在做生意,財產應該不少,(其實當初她要我急著娶她女兒多半是看上我家環境不錯)但後來因我的負債跟她們家的負債,把我們家也拖累了。當時我太笨,在跟她有資金往來時,她要我簽一張500萬的本票,說是怕我以後不養她們這個家,我心想大家都是一家人,不會有甚麼難堪的事。後來我們兩年前離婚,前妻馬上就改嫁,我卻於近日收到前丈母娘向法院申請給付本票,
當時我家匯給她的款早就超出這數字,我想跟法院提抗告,不知這樣勝算如何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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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27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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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針對本票裁定抗告,抗告法院只能形式上審查本票裁定之記載是否符合票據應記載事項及票據法之規定,無法進行實質審查,若本票是你簽發,記載亦無錯誤,抗告並無實益。 若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或原因關係抗辯(例如無借貸關係或已經清償),必須向民事庭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若對方持本票裁定聲請強制執行,還要聲請停止強制執行,讓民事庭法院審理債權是否存在。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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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27 22:26 最後編輯日期:105-01-27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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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2、如對方主張有借款事實,您可主張對方就有收受500萬借款一事負舉證責任。
3、另若曾有匯入丈母娘、前妻戶頭或其他查詢的到金流之款項,均可整理出來,主張上開款項均為對方所積欠您之債務,應與500萬抵銷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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