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房客17歲是學生..有在打工
當時她說母親要開刀家裡需要錢
所以我就想說家境困難幫助她一下..讓他有錢再給我就可以了
過了兩個月...他說有事要搬走.租金下個月領錢會一次給我..還欠兩個月租金
後來打電話..傳簡訊都不接回..請問該如何處理洽當
請問可以請警方聯絡他的家人嗎?? 有身分證影本
錢我可以不要...不想讓一個17歲學生就會說謊賴帳
想讓她家人知道自己的女兒是怎樣的人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
寄送到他的戶籍地
並請求他的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支付命令確定後
即取得與確定判決有同之一效力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感謝謝律師
那如果房子賣了也可以聲請支付令嗎??
是在房客搬走後賣的
請問需要攜帶甚麼?? 契約書還有甚麼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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