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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糾紛~

  • 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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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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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請問律師~我跟前男友有金錢上的糾紛,他欠我錢沒有還,但我們沒有借據,只有聊天內容有談到借錢或是金額、還有買東西幫忙刷卡部份,當初都有說好會分期給我,但卻一直擺爛,我手上的證據只有聊天記錄講到錢的,還有刷卡消費網路銀行記錄,也有對方匯錢還我一次錢的記錄,也有我借他錢的轉帳記錄,沒有借據,都是自己私下的筆記金錢來往記錄,請問這樣構成證據嗎?而且有mail證明他自己說過「就是欠錢還錢而已」,而他卻一直沒有按照自己說的每個月給我錢,請問我能採取什麼方法ㄧ次要回我的金錢呢? 以上問題稍早發表過~ 另外想到補充 再次詢問律師:對方以前曾經幾次被詐騙集團利用帳戶,有案底無法申請良名證,名下沒有財產,請問這樣是否對次案件讓對方更為劣勢呢?或是毫無相關幫助?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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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4 18:42 最後編輯日期:105-02-24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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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依民事處理即可。

    二、對方目前沒有財產的話還是建議先取得執行名義,例如支付命令或是確定判決。然後要記得換債權憑證,借款的話每十五年內要換債權憑證,等到對方有財產強制執行。

    三、去國稅局查對方財產只是其中一種查對方財產的方法而已。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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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4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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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雙方通訊的訊息、匯款紀錄都可以是有借貸關係之證明,不用一定要白紙黑字。

     

    2、可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若其仍無意還款,則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喊還借款

     

    3、對方有案底一事與本案沒有關聯,沒有實質上的影響。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