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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贈予或繼承

  • 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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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3 21:45 
  • 文章人氣:555
  • 個人積分:6
  •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我祖母(還在世)名下有一間房子,想要過戶給我,但房子有拿去抵押借貸過,目前已知尚欠銀行貸款380萬,市價大約700多萬,以後房子貸款的部份都由我負責。

    想請問各位律師

    (1)在想要節省大部份稅金的情況下,過戶該用買賣、贈與或是繼承的方式呢?

    (2)小弟有聽過一但房子有欠債就不能用贈與的方式,只能買賣,真的是這樣嗎?

    倘若真是如此,要如何才能用贈與的方式呢?

    (3)我祖母還活著的時候能夠指定往後由誰來繼承嗎(像是立遺囑之類的)?

    假如可以的話,是否以後房子債權人的部份就全部轉移到我身上呢?

    孫子輩假如要繼承是否要叔叔伯伯之類的全部同意才行嗎?

    煩請各位律師為我解答,謝謝大家。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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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4 08:43 最後編輯日期:105-03-04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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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如果沒有支付相當對價就是贈與,不會是買賣,若要將贈與的事實登記成買賣以避稅,被抓到會得不償失。可考慮逐年贈與方式以節省稅負。 欠稅沒繳清前都不能過戶,不論登記成買賣或贈與都一樣。 當然可立遺囑,且遺囑可指定房子債務分離,但不能對抗債權人,還要考慮特留分問題。 父輩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才能輪到孫輩繼承,否則就要第一順位繼承人全部同意分配遺產給孫輩某人,或以遺囑指定孫輩某人為受遺贈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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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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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年有220萬之贈與免稅額,且市價若為七百萬,公告現值應該不會那麼高,贈與以公告現值計算之,再扣除貸款之額度,可能尚於220萬之免稅額度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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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