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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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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0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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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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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若父親與朋友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父親是出名人,父親死亡後,父親之朋友可以請求返還借名財產。 有借名登記關係表示房屋實際由朋友管理、使用、處分,向關之費用當然要由朋友負擔,可發函向該人表示儘速清償相關稅捐、水電費用,否則將來房屋因此被拍賣,該人將因此受有損害,並儘速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你們若擅自處分借名財產,會構成背信罪。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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