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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謾罵

  • 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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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8 08:17 
  • 文章人氣:409
  • 個人積分:14
  • 前幾天在手機FB時看到一個PO文在賣6S新機,給網友標價的,當時我就留言了3000......

    沒幾天賣家 就密我說 得標著沒有回應他 問我還要不要買

    賣家:請問你還有要買嗎 我聯絡不到得標者 我:多少 賣家:就是你開標的價錢 我:3000 賣家:要怎麼匯款 我:貨到付款 賣家:貨到哪裡? 賣家:給我一個地址 我:基隆 賣家:要給我一個住址 我:基隆市愛三路72號 賣家:好的 我明天早上幫你寄出 再麻煩你匯款到我的帳戶 我:妳以為我會上當哦 妳根本騙錢的 賣家:我不知道怎麼形容你 你不會等我貨寄到你手上再匯款給我嗎 賣家:讓妳先拿到貨再匯款 給妳方便當隨便? 之後我就沒有理他... 幾分鐘後他就在社團裡PO文罵我   

    垃圾

    你他媽的
    給你拿到貨再匯款給我
    他媽機八講話很衝是嗎
    不標你出來我跟你姓
    狗娘養的小屁孩

    附加上我跟他的對話照片 上有我的ID

    下面還有一些謾罵的留言~~

    請問他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還有我們私訊說得這句話 我:妳以為我會上當哦 妳根本騙錢的 我這樣算毀謗嗎?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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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8 08:55 
  • 文章人氣:127
  • 個人積分:1343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私訊的部分你既然是只跟他溝通,不會有意圖散布於眾的問題,就不會有誹謗罪成立的空間。

    二、他如果在公開場合罵你就是公然侮辱

    三、是否提告請三思,因為你並不認識他這個人,再來是對方可能會覺得是你先針對他的,所以難免有仇。

    四、如果要提告的話告訴期間是六個月。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