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酒駕易科罰金的問題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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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23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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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不服判決的話,依刑事訴訟法第349條之規定,請於收到判決起算10日內提起上訴(請注意是以判決書送到您的住居所時為判斷,不是你拆開來看之時來判斷)。
2.上訴後,可依刑法第57條各款所定:「一、犯罪之動機、目的。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三、犯罪之手段。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十、犯罪後之態度。」來向法官請求輕判或緩刑。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不吝賜知本所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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