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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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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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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律師:

    第二順的父母位和第三順位的兄弟姐妹可以合併辦理?棄繼承權一次遞交給法院嗎? 還是要先辦好第二順位之後再辦第三順位, 中間須要有間時差嗎?

    謝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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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1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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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若全部順序之繼承人都要拋棄繼承,準備好所有文件都可以一併辦理,但要注意是否所有順序之繼承人都在聲請狀內,以免遺漏產生糾紛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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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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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0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辦理拋棄繼承的先決條件是擁有繼承權,一旦有繼承權後,才有拋棄繼承,因此理論上順位在後面的必須等到順位在前面的都辦理拋棄繼承之後,才能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但依您所述,上面的順位為父母,不用會無法漏掉所有繼承人的問題,因此父母可和兄弟姊妹一同辦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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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9-25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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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如果全部第一順位及第二順位都已拋棄繼承或於本次要拋棄繼承,則第三順位想拋棄繼承之人也可同時一併辦理拋棄繼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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