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棄繼承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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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1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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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辦理拋棄繼承的先決條件是擁有繼承權,一旦有繼承權後,才有拋棄繼承,因此理論上順位在後面的必須等到順位在前面的都辦理拋棄繼承之後,才能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但依您所述,上面的順位為父母,不用會無法漏掉所有繼承人的問題,因此父母可和兄弟姊妹一同辦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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