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客疑似當二房東
- 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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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11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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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目前有一棟房屋出租,剛簽訂契約未滿一個月,契約效期為一年,契約中有明訂不能將房屋出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若有違反立即終止契約。現況是承租人並沒有居住在這棟房屋中,他是居住在隔壁(承租人因做生意需要,同時向兩位房東承租兩間房子),近來有鄰居告訴我們承租人疑似將房屋轉租與他人,而我們自己家人亦曾看到不認識的人進出房屋。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房東是否需要先行蒐證再寄存證信函終止契約?還是可以直接跟承租人表明要終止契約?另外,若需自行蒐證,而在房屋附近埋伏攝影,是否會涉及侵犯隱私或其他刑責?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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