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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同意刊登其照片做為營利用途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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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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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關於拍攝、公布等未經您的同意,可能侵害隱私及著作。

    2、建議可以發函要求對方撤文、賠償,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委請律師提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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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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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有侵害肖像權之問題,您應先回想是否有在醫美診所簽署什麼文件,以免對方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黃國政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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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8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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