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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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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22 14:29 
  • 文章人氣:542
  • 個人積分:2
  • 各位律師您好:

    如長官交代禁止進入辦公室對方堅持進入因此我就拉她右臂請他不要進入(他有驗傷),之後拿手上貨物繩子甩我頭部(我已驗傷),並要求我道歉不然他不會放過我。

    目前他已提告傷害,我已做完筆錄,請問我後續我可以怎麼做呢?請問如果我要提告我可以告他什麼呢?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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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22 15:10 
  • 文章人氣:158
  • 個人積分:49700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請詳述事情經過,判斷有無機會主張正當防衛。

    2、倘若對方已經提告,建議可以進行和解,倘若無法和解則可以委請律師協助達便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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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22 15:12 
  • 文章人氣:205
  • 個人積分:3230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1. 關於您的行為造成傷害的部分,涉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此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若與對方達成和解撤回告訴,檢察官即會為不起訴處分;而您既然也有受傷,也建議您提起傷害罪告訴,否則在談判上您沒有任何籌碼,很容易被對方予取予求,也請一併注意應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逾期告訴並不合法。

    2. 若對方拒不和解,就實體上來判斷的話,首先要注意對方的傷害是否確實是由您造成、或可能是事後加工所致,再來,您的行為應可認為是基於上級長官命令之職務行為,可以主張刑法第21條第2項規定「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也可以主張刑法第22條「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等阻卻違法事由。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 http://www.jf-law.com.tw/profile1.html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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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22 22:03 
  • 文章人氣:189
  • 個人積分:9729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以利取得談判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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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22 22:13 
  • 文章人氣:159
  • 個人積分:10216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以利取得談判和解之籌碼。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