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近日往生留下一棟還很值錢的房子,我爸98年往生,我兄弟姊妹五人,每人應繼承五分之一。因我二姊97年已往生有二子,二姊夫還在,請問二姊這一份是由兩個小孩各繼承十分之一,還是由兩個小孩及二姊夫各繼承十五分一?謝謝!麻煩您。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的二姐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所以性質是代位繼承,由子女代位繼承其應有部分,也就是由二姐子女各繼承1/10。
2、程序上可以由各繼承人以協議方式分割遺產,否則可以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二姊先過世,應由其二名子女代位繼承,應繼分各1/10,二姊夫並無繼承權。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的二姐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所以性質是代位 ... (恕刪)
1、因為您的二姐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所以性質是代位 ... (恕刪)
再請教:如果我二姊的兩個小孩都聲請拋棄繼承,那二姊夫還是一樣沒有繼承權?謝謝!
您好!
二姊夫沒有繼承權,兩個小孩拋棄繼承與否都一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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