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兄弟姊妹若在外有債務無法自己清償, 法律上有法規可以做債務切割嗎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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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29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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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負債都是個人要負擔償還,跟其他人無關,除非有擔任保證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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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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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2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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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基於民事法上「債之相對性」原則,兄弟姐妹個人之債務應由其個人負擔,不會及於父母,並沒有所謂連帶責任,這是法理上之當然,因此父母在法律上並不需要以個人財產清償其他親屬之債務。
2. 若是有其他債務人以任何刑事或行政不法行為要求您父母代為清償的話,建議儘速採取法律救濟途逕保障個人權益,以免被其他第三人予取予求。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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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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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29 15:38 最後編輯日期:105-04-29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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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撥冗回復
另外再請教一下, 因為在外欠款的弟弟希望請父母幫忙解決債務問題, 由於不是第一次請父母幫忙了, 父母已經灰心, 所以希望能將名下的房子先做財產分配, 因為我們兄弟姊妹共四人, 所以父母決定每人各得1/4份, 所以如果欠款的弟弟現在要拿這1/4份以目前房價的等值現金去清償債務, 之後希望他就不能參與財產分配, 但因為目前父母都還硬朗, 怕他再次拿了錢之後, 又再發生相同的問題要家人來解決, 所以是否有具有法律效力部分的文件可以讓他簽署, 他的債務家人不再幫忙處理, 未來也不能參與父母的財產分配問題. 因為之前曾有債權人找了一些兄弟到家裡來要債, 讓父母很怕再遇到相同的狀況, 而且也讓其他同住一起的兄弟姊妹覺得生活上的困擾 - 黃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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