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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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07 22:06 最後編輯日期:105-05-07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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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土地部分,除非爸爸跟大哥間有借名登記契約存在,否則登記在大哥名下就是大哥之財產,將來爸爸去世,不會變成遺產,你們無法向大哥主張權利。若係借名登記最好簽立書面證據,以免將來發生爭執。 爸爸在土地上設定地上權(似乎沒有登記),並興建建物,登記在爸爸名下,就是爸爸的財產,將來爸爸去世後會變成遺產,由媽媽跟你們兄弟姊妹繼承。 建物坐落基地之法律關係(地上權、無償使用借貸、租賃)也會一併繼承。 要先釐清爸爸將土地登記在大哥名下是贈與或借名登記,若係贈與是否是生前特種贈與(以結婚、營業、分居為目的所為贈與),法律關係會有所不同。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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